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14-03-11 点击数: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探索高等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为选拔优秀中职毕业生进入专科深造,有效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二、组织保证

学校建立单独招生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等。

(二)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下设若干工作组:

1、宣传秘书组(责任部门:招生办) 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宣传计划;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等。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是:负责考试方案的制定;负责单招考试试题的命题和审核;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试卷的评定工作;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等。

3、录检组(责任部门:招生办) 主要职责是:负责按照录取原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报备和录取通知书寄发等。

4、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招生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等。

5、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 主要职责是:负责报名、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负责考生在校期间的其他安全等。

三、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 制(年)

类 别

学 费

(元/年)

护 理

3

专科

4400

医学影像技术

3

专科

4400

四、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河南省医学类中等职业学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2014年河南省对口升学报名)。

五、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工作内容

3月10日-4月6日

考生登陆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填写报考信息。

4月1日-4月6日

现场确认

4月7、8日

体检

4月10日

在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公布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名单。

4月11、12日

考生到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领取单招准考证。

4月13日

13日上午:文化课考试。

13日下午:专业综合知识与职业技能考试

4月下旬

预录取名单在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数据上报河南省招办办,由河南省招办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8月下旬

发放录取通知书。

9月初

入学报到。

六、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及方式:报考我校单独招生的考生,请于2014年3月10日8:00至4月6日18:00登陆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 www.nymc.cn)通过“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现场确认及缴纳考务费:考生于2014年4月1日至4月6日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河南省2014年对口升学报名的信息确认表、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的照片同一底版)3张直接到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同时缴纳考务费100元、体检费30元。

体检:考生务必在2014年4月7、8日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领取单招准考证:根据考生资格审查情况,2014年4月10日公示参加选拔考试的考生名单,公示网址是:http://www.nymc.cn

4月11、12日,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领取单招准考证。

七、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教学部门组织实施。

(一)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与运输、保密等工作,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二)考试

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理。

(三)评卷

组成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八、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

考试由文化课考试和专业综合知识与职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考试地点设在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一)文化课考试

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100分,总分300分。

考试时间为2014年4月13日上午8:30 -11:30

(二)专业综合知识与职业技能考试

专业综合知识与职业技能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医学基本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总分300分。

考试时间为2014年4月13日下午14:00-18:30

九、录取政策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一)身体条件要求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身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能够胜任专业工作需要。

(二)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专业综合知识与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报河南省招生办批准备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专业综合知识与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高低依次排序。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4年对口升学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新生报到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4年对口升学考试。

十、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单招准考证等。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监督机制

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单独招生监督实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省教育厅双重监督。学校招生纪检监察组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对单独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6-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7)63526359 传真:(0377)63526359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雪枫西路1106号   邮编:473061